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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益学说 丨 以物抵债合同效力的分析和思考

万益资讯2017-10-26

 【摘要】以物抵债在司法实务中是一个十分常见的现象,但对于不同类型的以物抵债合同效力如何,目前学界缺乏统一的判定标准,导致司法实践颇为混乱。本文主要从合同订立时间及要物性两方面将以物抵债合同做不同类型的区分,对合同效力进行深入剖析,以期对未来以物抵债理论体系的构建有所裨益。

关键词:以物抵债 合同效力 诺成合同实践合同

                                                        引言

 以物抵债在司法实务中是一个十分常见的现象,但以物抵债并非一个严格的法学概念。民法理论界对以物抵债合同效力的界定也是各执一词,莫衷一是,导致司法实践的混乱,对于相同类型的以物抵债合同效力甚至出现截然相反的判定,影响司法的公正和权威。因此,对于以物抵债的定性、合同类型和效力的厘定,对于司法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以物抵债的法律定位

 以物抵债,是指当事人双方达成以他种给付替代原定给付的协议。[1]以物抵债的特征包括:(1)债权有效存在;(2)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的合意;(3)以他物代替原债务清偿。这里的“物”,是不同于原给付标的的其他财产,既可以是实体物,也可以是权利、劳务等。并且该清偿之物并不限于债务人所有之物,也可以是第三人所有之物。以物抵债是实践中衍生出来的一种变通债务履行的方法,对于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促成债权人尽快实现债权,缓解法院执行难问题,激活市场经济活力都有重要意义。

二、以物抵债合同的类型

 以物抵债合同表现为各种形态,通过整合理论界的观点,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按合同订立时间的标准划分

 以订立以物抵债合同的时间为标准划分,可包括债务履行期届满前签订的以物抵债合同和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签订的以物抵债合同。该种划分的意义主要在于区分流质契约。所谓流质契约,是指当事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债权人未受清偿的,抵押物(质押物)的所有权直接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契约。由于流质契约是不经价值评估、拍卖、变卖等程序而以抵押物(质押物)直接抵偿债权,而通常情况下抵押物(质押物)的价值都会超过担保债权,从而容易使债权人获得暴利,导致债务人或抵押人(质押人)利益受损,或出现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损害正常的交易秩序,因此流质契约禁止原则普遍为各国所认可。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和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也同样表明了我国立法对流质契约严格禁止的态度。

 1. 债务履行期届满前签订的以物抵债合同

 笔者认为,对于债务履行期届满前签订的以物抵债合同效力可做以下区分:

 (1)如果合同直接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转移物的所有权抵消债务的,无论该物上是否已经实际设定担保,该物本质上已具备了担保债权实现的功能,符合流质契约的表征,对于该种情况下签订的以物抵债合同,合同效力应归于无效。

 (2)如果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按照当时的市场评估价折价抵消债务的,即要履行清算程序的,此时并未损害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也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不宜做合同无效的处理。

 2.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签订的以物抵债合同

 对于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签订的以物抵债合同,系对债务履行方式的变更,以达到债务清偿的目的,不适用流质契约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四百九十三条规定:“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可见,对于进入执行程序的以物抵债已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对于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确定的以物抵债可以进一步区分为自愿性的以物抵债和强制性的以物抵债。

 (1)自愿性的以物抵债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这属于执行程序中的自愿性以物抵债。只要以物抵债合同未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达成的以物抵债合同有效。

 (2)强制性的以物抵债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者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者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这属于执行程序中的强制性以物抵债。

 (3)执行阶段以物抵债与执行和解的区别

 理论界有观点认为执行阶段的自愿性以物抵债合同就是执行和解协议。需要指出的是,执行阶段的以物抵债并不等同于执行和解。执行和解是指在法院执行阶段,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活动。执行和解协议有阻却法院执行的效果,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法院应恢复执行原判决;但对于以物抵债合同,其本身即属于法院执行的一种方式,不存在恢复执行原判决的说法。

 (二)按合同是否实际履行的标准划分

 以物抵债合同按是否实际履行为标准划分,包括实践性以物抵债和诺成性以物抵债。

 1.实践性的以物抵债

 实践性以物抵债不仅要求当事人达成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的合意,还要求该抵债之物已经实际受领,即传统民法中的代物清偿。而诺成性以物抵债仅要求当事人达成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的合意即可,并不要求实际受领该抵债之物。[2]关于以物抵债合同究竟属于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在理论界一直争议不断。

 主张以物抵债系实践合同的理由主要有:(1)以物抵债的目的就是为了清偿原债,债权人受领并取得物之所有权后才能发生清偿的效果,达到消灭债的目的;(2)以物抵债作为实践合同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出于风险的考量,给予当事人在实际交付前审慎评估利害关系的机会,避免因财产的增值或贬值导致双方利益的失衡;[3](3)实践合同在物权发生转移前合同不生效,能够有效避免虚假诉讼的产生。

 2.诺成性的以物抵债

 相较于实践合同,笔者更倾向于以物抵债合同为诺成合同的观点,理由如下:

 (1)对于以物抵债合同采实践合同说还是诺成合同说应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考虑。目前我国法律体系中并未引入代物清偿的理论,以物抵债尚属于无名合同范畴。而真正的代物清偿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多见,实务中大量存在的是未实际受领他种给付的以物抵债合同,按照代物清偿的要物性标准来衡量,这些合同都会因没有实际受领抵债之物而未生效力,不但会削弱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功效,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也不利于现代交易秩序的建立,因此,没必要一味硬性套用国外代物清偿的规则和理论作茧自缚。

 (2)在推崇意思自治和契约自由的当代社会,削弱契约的实践性(要物性)适应合同演变的国际趋势。强调以物抵债的要物性已经不符合实践的需要。

 (3)以物抵债合同自合同订立到实际履行往往间隔有一段时间,若采实践性合同说,则以物抵债合同的效力在实际履行前无法确定,会使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一直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4]

 (4)按照实践性合同的要求,以物抵债合同的成立生效之日也是债务消灭之日,这样的效果会使契约的法锁价值大为降低,减弱对债务人的约束力。[5]

 (5)以给债务人提供审慎考虑机会为由坚持合同的要物性不具有说服力。当事人系自身利益的最佳裁决者,作为经济理性人,应对抵债之物的经济价值浮动有所预判并承担相应的风险。[6]赋予债务人任意反悔的权利会妨碍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综上,笔者认为以物抵债合同采诺成合同说更符合现代合同法律体系的要求,即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合同合意时合同即成立生效,而不以实际交付抵债之物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学者担心以物抵债采诺成合同说容易导致虚假诉讼。事实上,虚假诉讼的产生与以物抵债合同的诺成性并无必然关系,不能因噎废食。虚假诉讼在任何一种合同关系中都可能发生,要规制虚假诉讼的产生,应当注重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证据的真实性审查,配合案件征信查询系统来进行综合考量,同时,给予善意第三人行使撤销请求权进行相应的救济。

结尾

 将以物抵债理论体系纳入我国法律框架内,统一司法实践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以物抵债合同效力的判定应遵循在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不宜轻易否定以物抵债合同的效力。

【参考文献】

1. 邓成燕:论以物抵债协议的法律效力,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法律硕士学位论文。

2. 曹慧:我国民法实务中的以物抵债研究,山东大学2015年法律硕士学位论文。

3. 熊莲玲:论以物抵债的法律效力,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法律硕士学位论文。

4. 崔建远:以物抵债的理论与实践,《河北法学》2012年第3期。

5. 刘琨:以物抵债协议不宜认定为流质契约,《人民司法》2014年第2期。

6. 施建辉:以物抵债契约研究,《民商法学研究》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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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与企业合规:大众“柴油门”案件解读与启示
引言ESG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的重要衡量标准,正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关注。随着法规日趋严厉,投资者和消费者的期望不断提高,企业合规管理中对ESG因素的关注已成为一种全球必然趋势。本文将以大众“柴油门”事件为核心,探讨我国企业在ESG和合规管理中所需关注的法律风险及要点,并结合欧盟《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等ESG新规,提出通过完善合规体系和加强ESG治理来提升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等建议,供我国企业参考与学习。一ESG概述及重要性ESG是指环境(Environment)、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它们代表了现代企业管理中三大关键领域。环境因素涉及企业对自然资源的使用和管理、污染控制、气候变化等问题;社会因素包括员工权利、社会贡献、消费者关系、社区发展等方面;治理因素则聚焦公司内部的管理架构、透明度、股东权利和合规体系。随着全球范围内可持续发展的趋势加强,ESG不再仅仅是企业社会责任的象征,它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声誉、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投资吸引力等核心指标。在企业运营中,ESG的地位已从过去的道德责任转变为战略要求。企业若能良好管理ESG风险,将在法律合规性、金融稳定性和社会认同方面获得显著收益。因此,全球各地的企业都在强化其ESG治理结构,确保其政策和行动与最新法规、社会期望保持一致。二ESG最新规定及政策特点全球现行有效的ESG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均反映了全球日益复杂的ESG风险合规与管理需求。以于2023年1月5日生效的欧盟《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为例,该指令要求企业在可持续发展方面提供更详细的信息披露,其显露了扩大报告范围、引入欧洲可持续性报告标准(ESRS)、更严格的审计和认证要求、双重重要性原则、数据数字化和可访问性要求、统一的报告时间框架和格式等特点。此外,欧盟在CSRD的基础上,于2024年7月5日正式发布《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orporateSustainabilityDueDiligenceDirective,“CSDDD”),CSDDD更多地聚焦于供应链中的尽职调查,要求企业识别、预防和缓解其供应链中对环境、人权和劳工权利的负面影响。CSDDD特别关注企业在全球供应链中的责任,要求定期审查供应链各环节的可持续性风险,并在发现问题后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该指令还规定,企业高层对尽职调查的执行负有法律责任,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的问责机制。因此,企业在供应链的透明度和责任性方面也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企业亟须及时完善ESG的合规治理体系,提高风险控制的水平。三大众“柴油门”事件解读(一)案件背景大众“柴油门”事件,是2015年9月爆发的全球性企业丑闻,指大众汽车在柴油车上安装作弊软件,以在尾气排放测试中伪造低排放数值,达到逃避环保法规的目的。这一事件由美国环保署(EPA)最先披露,并迅速引发全球范围内的法律诉讼与公众批评。事件的争议来源于大众的EA189型柴油发动机,该发动机在美国、欧洲等市场销售的车辆中被广泛使用。然而,大众汽车在这些车辆的引擎控制单元中安装了所谓的“减效装置”(defeatdevice),该装置能够识别车辆是否处于尾气排放测试状态,并临时调低污染排放指标,使其符合测试要求,但在实际驾驶条件下,排放量远超当地国法定标准。大众公司承认,这一作弊行为影响了约1100万辆车辆。EPA的公告指出,这些车辆在实际道路条件下排放的氮氧化物(NOx)污染物比测试显示的要高出40倍左右。完整的时间进程及事件细节参见大众公司2020年年报(https://annualreport2020.volkswagenag.com/notes/other-disclosures/litigation.html)。(二)诉讼进程与法律分析大众“柴油门”事件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大规模且长时间的法律诉讼,包括美国、欧洲和亚洲市场的集体诉讼、消费者索赔、股东诉讼和监管罚款等。该事件揭示了大众在环境合规和信息披露上的严重缺失,且暴露了公司内部治理体系的重大漏洞。本文着重挑选大众公司在欧洲地区面临的诉讼进行论述。在欧洲,大众面临的诉讼主要集中在德国和英国。1.欧洲法院诉讼欧洲法院的介入对案件的跨国诉讼进程产生了深远影响。2020年,欧洲法院针对一系列跨国集体诉讼发布裁决,特别是针对奥地利消费者团体VereinfürKonsumenteninformation(VKI)的集体诉讼。法院基于欧盟消费者保护法规裁定,大众的行为违反了欧盟范围内的环境法规和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可以在其购买车辆的国家提起诉讼,而无需在大众总部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欧洲法院的这一判决直接影响了奥地利、法国、英国等国的集体诉讼进展,使消费者能够更加便捷地在本国法院提起诉讼。跨国集体诉讼的简化,不仅加快了法律程序的进展,也增加了大众面临的赔偿压力。同时,这一判决也标志着欧盟对跨国企业在环境合规和消费者保护上有着严格要求。欧盟法院判决书节选Fromthestandpointoftheefficaciousconductofproceedings,inparticularbecauseoftheproximitytothesubjectmatterofthedisputeandtheeaseoftakingevidence,theGermancourtswouldthereforebeobjectivelybetterplacedtoclarifywhereliabilityfortheallegeddamagelies.Moreover,conferringjurisdictiononthecourtsoftheplacewherethevehiclesinquestionwerepurchasedanddeliveredtoendcustomers,includingpurchasersofusedvehicles,wouldnotnecessarilymeettherequirementthatjurisdictionbepredictable.(详见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62019CA0343and/orisitanabuseofprocessfortheDefendantstoseekcollaterallytoattacktheKBA'sandVCA’sreasoningorconclusionsbydenyingthattheaffectedvehiclescontaindefeatdevices?[“TheKBAIssue”]Issue2:Whereavehicle'senginecontrolunitiscapableofidentifyingtheNewEuropeanDrivingCycletestandoperatesinadifferentmodeduringthetestbyalteringtherateofexhaustgasrecirculationtoreduceNOxemissions,doesthevehiclecontaina"defeatdevice"withinthemeaningofArticle3(10)ofRegulation715/2007/EC?[“TheDefeatDeviceIssue”](详见https://www.judiciary.uk/wp-content/uploads/2022/07/VWJudgment-002-1.pdf)经过长达数周的审理,法庭听取了原告方和被告大众集团的陈述,并对车辆排放和软件设计的技术细节进行了详细讨论,并于2020年4月做出了裁决。(2)争议焦点此案的争议焦点主要为:·“减效装置”的定义与合法性·德国联邦汽车运输管理局(KBA)裁定的约束力·消费者权益与是否需要赔偿·ESG合规性(3)大法官观点本案的主审法官沃克斯曼法官(JusticeWaksman)在分析中指出,大众的“减效装置”违反了欧盟法规中关于车辆排放的第5条(2)款的规定。该设备通过检测是否处于测试环境来切换车辆的排放模式,显然违反了规定的“正常操作条件下必须符合排放要求”的基本前提。具体来说,以下几点被认为是关键的违法行为:排放控制系统的有效性被削弱:该装置在车辆启动时进入低氮氧化物排放的模式(Mode1),但在车辆处于实际行驶状态时会切换到另一个模式(Mode0),导致NOx排放量显著增加。沃克斯曼法官明确指出,这种切换使得车辆在真实驾驶条件下的排放量超出法律允许范围,违反了条例中关于“排放控制系统必须在正常操作中保持有效性”的要求。节选自判决书不合规的“减效装置”:沃克斯曼法官特别指出,大众的行为并非单纯的技术失误,而是通过精心设计的软件来欺骗监管机构。他进一步引用了德国联邦交通管理局(KBA)的调查结果,该机构早在2015年就确认大众的车辆使用了不合规的“减效装置”。大众未能成功质疑KBA的裁定,且多个欧洲法院的判决也支持这一结论。破坏公共信任与环保承诺:法官指出,大众在营销中声称其柴油车辆环保低排放,但实际情况是这些车辆仅在测试时符合标准,实际行驶时排放的污染物远高于承诺。法官认为,这不仅对消费者构成了严重的误导,还破坏了大众长期以来建立的环保企业形象,进而影响了企业的社会信誉和股东信任。(4)判决亮点在该案件中,2020年英国高等法院的判决有几个重要亮点:明确认定“减效装置”非法:沃克斯曼法官明确裁定,大众安装在柴油车辆中的“减效装置”是非法的,符合欧盟第715/2007号法规中“减效装置”的定义。该装置通过在排放测试中改变车辆的排放模式,使得车辆在测试中表现出较低的污染物排放,而在实际驾驶中排放量超标。这一裁定确认了大众的软件旨在规避排放测试,违反了欧盟的环境法规。对消费者集体诉讼的支持:法院判决为超过91,000名车主的集体诉讼奠定了法律基础。这些消费者购买的大众柴油车未能如宣传所称的那样符合排放标准,因此判决支持了他们的索赔要求。受影响的消费者可以依据这一裁定,要求大众赔偿由于购买了不符合排放标准车辆而遭受的经济损失。ESG责任的凸显:虽然案件主要聚焦在排放作弊的技术层面,但判决的影响超越了环境法规的讨论,突显了大众在ESG合规方面的失误。大众作为全球知名企业,未能履行其环境和社会责任。这一案件成为了对企业环境责任和透明度要求的重要判例。3.其他诉讼情况除了英国,欧洲的多个国家都针对大众的作弊行为提起了诉讼或集体诉讼。例如,法国、西班牙和意大利的消费者保护组织也分别发起了法律诉讼,要求大众赔偿受影响车主的损失。欧盟的多个监管机构也对大众施加了监管处罚和罚款,要求其支付环保罚款和赔偿金。此外,大众还与欧盟委员会达成了多项和解协议,主要涉及环境补偿和技术整改。大众承诺投入数十亿欧元用于清洁能源项目和环境治理,以弥补其车辆超标排放对环境造成的破坏。(三)案件的经济与品牌影响从经济层面上看,大众“柴油门”事件不仅使公司支付了巨额的罚款和赔偿,还导致其股价下跌、市场份额减少,品牌形象也遭受严重损害。该事件的长期财务影响体现在公司不得不拨出大量资金用于应对诉讼、召回车辆以及进行合规改进。此外,消费者对大众品牌的信任大打折扣,市场份额大幅减少,特别是在美国和欧洲市场,影响深远。从品牌角度来看,大众的环保和社会责任形象受到严重打击。在如今的市场环境中,企业的品牌形象与其ESG表现密切相关。一次严重的合规失误不仅会带来法律后果,还会永久损害企业的声誉,影响其与消费者、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关系。(四)案件启示大众“柴油门”事件揭示了企业在合规管理和ESG方面的重大漏洞,也为全球企业带来了深刻的启示。首先,该案件凸显了建立健全的合规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大众公司因未能有效遵守环境法律法规,身陷全球范围内的诉讼案件,被处以巨额罚款,这表明ESG合规是保障企业运营稳定的关键。同时,ESG因素的缺失会对企业的社会形象及声誉带来负面的影响。大众的环保形象因作弊行为遭到严重破坏,导致其在公众和投资者中的信任度急剧下降。因此企业在制定长期战略时,必须将ESG因素纳入其中,确保其治理结构的透明性和有效性,以增强公众信任,维护其市场竞争力。此外,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全球合规性,走出国门的企业必须在不同国家和市场中遵守当地法规,避免在合规方面的失误。最后,大众事件还揭示了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缺陷,表明高层管理者在企业合规中的责任。企业必须加强内部问责机制,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机制,确保高管层对潜在风险及时反应,在战略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社会责任和治理因素。总结以上教训,不难得出良好的ESG合规管理不仅是防范法律风险的手段,更是增强市场竞争力和维护企业声誉的必备策略。四我国企业如何布局与践行ESG合规措施我国企业在全球市场竞争中面临的挑战日益增加,特别是在ESG合规方面,需要采取积极措施,以确保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以下是几点建议:(一)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治理结构,设立专门的ESG管理部门或委员会,确保公司能够有效识别和应对ESG风险。(二)完善合规体系和风险管理框架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合规体系,确保公司在环保、劳动关系、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符合国内外法规。通过建立风险评估机制,企业可以提前识别可能的合规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三)提高ESG数据管理和透明度数据的真实性和透明度是企业ESG合规的重要基础。企业可以通过引入先进的ESG数据管理系统或设立符合自身经营与管理要求的ESG数据管理系统,确保数据收集的准确性,并定期对外披露关键的ESG指标,提升投资者和公众对企业的信心。(四)参与利益相关者对话和合作企业应当持续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搭建与投资者、消费者、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等的多方面沟通平台,通过多样化、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听取并回应利益相关方群体的意见,致力于推动企业经济、环境与社会价值的协同发展。其次,企业应当积极参与并响应国内外的ESG倡议和行业标准的制定,这对于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形象至关重要。目前,国内的ESG标准不断完善,例如,中国的社会责任标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ESG披露指引,正在推动更多企业透明化其环境和社会责任行动。我国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当与时俱进,在法规的不断进步中完善自身的ESG合规治理体系,推动自身在社会责任实践中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国际视域下,期望“走出去”的企业还应积极参与全球范围内的倡议,如联合国的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的报告标准以及责任投资原则(PRI),这类倡议可以帮助企业识别和管理ESG风险,提升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加入行业协会或参与标准化组织,分享最佳实践,推动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这也为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建立统一的ESG标准奠定了基础,确保其在不同市场的合规性和社会责任感的具备。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上交所ESG披露指引结语大众“柴油门”事件为全球企业提供了深刻的教训,强调了ESG与企业合规的紧密关联。在现代企业运营中,ESG不仅是合规的核心,更是企业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通过完善合规体系、提高信息透明度并积极参与国内外的ESG倡议,企业能够有效降低法律风险,提升市场竞争力并赢得公众和投资者的信任。在我国推进“双碳”工作的背景下,我国ESG新规也在高速发展,企业应当关注的最新的法规如2024年7月印发的《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和《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敦促企业应当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优化产业布局和产能调控,推动产业链协同绿色发展。未来,随着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推进,ESG的监管严格化和信息披露要求也可能进一步提高,企业需要密切关注国家此类ESG层面的新规新法新政动向,避免因违规经营而受到处罚。(西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林展毅参与撰写)相关资源链接1.大众企业年报https://annualreport2020.volkswagenag.com/notes/other-disclosures/litigation.html2.英国诉讼案件判决书https://www.judiciary.uk/wp-content/uploads/2022/07/VWJudgment-002-1.pdf3.欧洲法院判决书案号:C-343/19VfKvVolkswagenAG,可于https://eur-lex.europa.eu/homepage.html?locale=en上查询4.欧洲对“柴油门”整体事件叙述文件https://www.eca.europa.eu/lists/ecadocuments/brp_vehicle_emissions/brp_vehicle_emissions_en.pdf5.英国诉讼案件新闻报道https://www.lawscot.org.uk/news-and-events/legal-news/vw-owners-win-preliminary-ruling-in-dieselgate-claim/https://www.euronews.com/my-europe/2020/04/06/volkswagen-used-defeat-devices-to-cheat-emissions-tests-uk-court-ruleshttps://cardealermagazine.co.uk/publish/high-court-ruling-volkswagen-dieselgate-emissions/1894546.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ESG披露指引https://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lawsrules/stocks/mainipo/c/c_20240412_5737862.shtml7.多部门印发《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407/t20240723_1391894.html8.多部门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407/t20240723_1391888_ext.htmlEND作者简介覃恺逸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涉外法律部专职律师。擅长领域:外商投资、国际贸易、投资促进等其他涉外海事商事法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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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国家知产局就优先权恢复及优先权要求的增加或者改正制度发布指引2.国家知产局印发《“新三样”相关技术专利分类体系》3.国家知产局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4.两部门优化专利收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专利年费减免15%5.两部门明确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及PCT申请费用有关事项6.国家知产局部署10项任务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7.国家知产局印发指导意见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8.国家知产局部署九方面工作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9.国家知产局出台《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工作办法》图片来源:Unsplash.com内容详情1.国家知产局就优先权恢复及优先权要求的增加或者改正制度发布指引近日,国家知产局网站公布《关于优先权恢复、优先权要求的增加或者改正的指引》。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新增优先权恢复、优先权要求的增加或者改正制度。新制度给予了申请人更多有关优先权期限和手续处理方面的有效救济,并与《专利合作条约》国际申请相关规则进行衔接。《指引》主要对优先权恢复、优先权要求的增加或者改正制度的制度背景、适用条件、办理流程、典型案例等具体内容进行介绍,引导创新主体准确理解和使用两方面制度。2.国家知产局印发《“新三样”相关技术专利分类体系》8月9日,国家知产局网站公布《关于印发〈“新三样”相关技术专利分类体系(2024)〉的通知》。《分类体系》将“新三样”相关技术划分为四级技术分支,包括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等3个一级技术分支。其中,电动汽车包括电动汽车整车制造,电动汽车装置、配件制造,电动汽车相关设施制造,电动汽车相关服务等4个二级技术分支,下设8个三级技术分支和4个四级技术分支;锂电池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质、隔膜、锂电池模组及电池包(PACK)等5个二级技术分支,下设17个三级技术分支和6个四级技术分支;光伏包括多晶硅、单晶硅、电池片、光伏组件等4个二级技术分支,下设16个三级技术分支。3.国家知产局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8月6日,国家知产局网站公布《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公告》明确,专利权人提出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应缴纳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费,收费标准为每件200元。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经审查符合期限补偿条件的,应缴纳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收费标准为每件每年8000元,不足一年部分不收取。对专利开放许可实施期间的专利年费减免15%。通过《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进入我国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缴纳的第一期和第二期单独指定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减缴。4.两部门优化专利收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专利年费减免15%日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专利收费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2024年7月15日起实施。《通知》明确,专利权人提出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应缴纳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费。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经审查符合期限补偿条件的,应缴纳专利权补偿期年费。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费和专利权补偿期年费属于专利收费的子项,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对专利开放许可实施期间的专利年费减免15%。同时适用其他专利收费减免政策的,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5.两部门明确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及PCT申请费用有关事项8月6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为每件每年8000元,不足一年部分不收取;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费标准为每件200元。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受理并进行国际检索的国际专利申请(PCT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免缴申请费及申请附加费。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国际检索报告或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的PCT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免缴实质审查费。两部门明确,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上述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并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6.国家知产局部署10项任务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7月29日,国家知产局网站公布《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若干措施》从夯实基础、提升效益、强化协同、防范风险4个方面部署了十项重点工作任务,着力发挥知识产权赋能支撑作用,推进产业强链增效,对标准必要专利、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专利池等方面进行了部署要求。其中,四方面任务第一方面是“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增强重点产业竞争力”。第二方面是“加速专利产业化进程,提升重点产业规模效益”。第三方面是“构建产业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机制,优化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生态”。第四方面是“统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和竞争,有力保障产业安全”。7.国家知产局印发指导意见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7月30日,国家知产局网站公布《关于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共五方面十六项内容,明确要强化攻关服务,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提供动力,聚焦专利转化,协同推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完善共治管理,支撑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加强分类指导,促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质增效。8.国家知产局部署九方面工作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近日,国家知产局网站公布《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指导专利权人规范提交开放许可声明,推动试点项目便捷转为开放许可,指导专利权人合理估算许可使用费,加强开放许可声明信息的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各方作用促进供需对接,指导做好开放许可达成备案,强化开放许可监管和纠纷调解,加强制度宣传解读和典型案例推广。9.国家知产局出台《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工作办法》近日,国家知产局印发《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工作办法(试行)》。《办法》共五章三十条,明确了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的案件受理、案件调解、结案等方面的内容。其中,第二章案件受理明确了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申请的受理条件,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文件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的条件、不予受理的情形和受理登记等内容;第三章案件调解明确了指定调解员的程序、调解员数量、应当回避的情形,调解过程中对调解员的行为要求,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对当事人不当行为的惩戒措施,调解实施的步骤、期限,中止的情形和中止恢复的条件等内容。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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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越南投资开设企业,需要注意什么法律问题?(十五)
往期回顾编者按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已与越南维益律师事务所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两家律师事务所及各地办公室将在跨境投资、国际贸易、航运贸易法律事务、航运保险法律事务、海上反走私法律事务、边境贸易刑事犯罪法律事务等方面构建多维度的合作。在本文中,维益律师事务所将向各位读者分享在越南法律中关于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受伤的相关法律知识。本文内容由越南维益律师事务所编写,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整理。图片来源:Unsplash.com近年来,越南经济保持较快增长,近十年GDP平均增速在6-7%左右,远高出全球平均增长水平,是亚洲地区近20年除了中国经济增速最快的国家。为更有效地吸引外国投资,越南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新措施,包括:减少外国投资者的成本开支,提高外资企业竞争力和经营效益;简化外国投资者申请投资手续;对产品出口比例高、出口产品生产中使用越南原材料多和使用越南劳动力多的外资企业实行优惠政策等。越南也因此受到了投资者的广泛关注,与印度、印度尼西亚一起,被投资者公认为东南亚最值得投资的三大区域。越南法律对于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受伤的规定Quyđịnhcủaphápluậtviệtnamđốivớingườilaođộnggặpchấnthương,thươngtíchngoàithờigianlàmviệc.当在越南工作的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受伤时,劳动者有权依据哪些政策和制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雇主和社会保险机构又需要承担哪些责任?Hiệnnay,sốlượngngườilaođộnggặpphảicácchấnthương,thươngtíchngoàithờigianlàmviệctươngđốinhiều.Vậykhixảyratìnhhuốngđó,ngườilaođộngcóthểđượchưởngnhữngchếđộ,chínhsáchgì?TráchnhiệmcủaNgườisửdụnglaođộngvàcơquanBảohiểmxãhộitrongtrườnghợpnàynhưthếnào?(一)相关法律规定Thứnhất,căncứquyđịnhphápluật:1.2014年11月20日颁布第58/2014/QH13号法令——越南《社会保险法》;2.2015年6月25日颁布第84/2015/QH13号法令——越南《劳动卫生安全法》。1.Luậtbảohiểmxãhộisố:58/2014/QH13,đượcbanhànhngày20tháng11năm2014;2.Luậtantoàn,vệsinhlaođộngsố:84/2015/QH13,đượcbanhànhngày25tháng06năm2015.(二)非工作时间受伤依据劳动事故制度处理Thứhai,cáctrườnghợpchấnthương,thươngtíchngoàithờigianlàmviệcđượchưởngchếđộtainạnlaođộng根据越南2015年《劳动卫生安全法》第45条的规定,劳动者适用劳动事故制度需满足以下的条件:CăncứtheoquyđịnhtạiĐiều45Luậtantoàn,vệsinhlaođộng2015thìĐiềukiệnđểngườilaođộngđượchưởngchếđộtainạnlaođộngkhiđủcácđiềukiệnsauđây:1.劳动者必须参加职业事故和疾病保险;Ngườilaođộngphảithamgiabảohiểmtainạnlaođộng,bệnhnghềnghiệp;2.事故发生在以下情形:Bịtainạnthuộcmộttrongcáctrườnghợpsau:(1)在工作场所及工作时间内,即在工作场所或在越南《劳动法》和生产经营机关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以下生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日常休息、用餐、洗澡、哺乳;(1)Tạinơilàmviệcvàtronggiờlàmviệc,kểcảkhiđangthựchiệncácnhucầusinhhoạtcầnthiếttạinơilàmviệchoặctronggiờlàmviệcmàBộluậtlaođộngvànộiquycủacơsởsảnxuất,kinhdoanhchophép,baogồmnghỉgiảilao,ăngiữaca,ănbồidưỡnghiệnvật,làmvệsinhkinhnguyệt,tắmrửa,choconbú,đivệsinh;(2)应雇主或雇主书面授权委托的管理人的要求,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以外执行工作;(2)Ngoàinơilàmviệchoặcngoàigiờlàmviệckhithựchiệncôngviệctheoyêucầucủangườisửdụnglaođộnghoặcngườiđượcngườisửdụnglaođộngủyquyềnbằngvănbảntrựctiếpquảnlýlaođộng;(3)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内,如从居住地到工作地或从工作地到居住地的途中;(3)Trêntuyếnđườngđitừnơiởđếnnơilàmviệchoặctừnơilàmviệcvềnơiởtrongkhoảngthờigianvàtuyếnđườnghợplý;3.在上述情况下因事故导致工作能力下降5%以上。Suygiảmkhảnănglaođộngtừ5%trởlêndobịtainạntrongcáctrườnghợpnêutrên。当满足上述条件时,劳动者有权适用在非工作时间受伤的劳动事故制度。但是,下列事故不适用上述规定:Nhưvậy,khiđápứngđủcácđiềukiệnnêutrên,thìngườilaođộngđượchưởngchếđộtainạnlaođộngđốivớichấnthương,thươngtíchngoàithờigianlàmviệc.Tuynhiên,cầnlưuýquyđịnhtrênkhôngápdụngđốivớitrườnghợptainạnnhưsau:1.劳动者之间发生冲突,并导致与执行工作和劳动任务无关的事故;2.劳动者故意损害自己的身体;3.违反法律规定使用毒品或其他成瘾物质。(越南2015年《劳动卫生安全法》第40条第1款)1.Xảyradomâuthuẫncủangườilaođộngvàgâytainạnkhôngliênquanđếnviệcthựchiệncôngviệc,nhiệmvụlaođộng;2.Dongườilaođộngcốýtựhủyhoạisứckhỏe;3.Dosửdụngmatúyvàcácchấtgâynghiệnkháctráivớiquyđịnhcủaphápluật.(Khoản1Điều40Luậtantoàn,vệsinhlaođộng2015)(三)社会保险机构和雇主的责任Thứba,tráchnhiệmcủacácbênkhixảyratainạnlaođộng1.社会保险机构的责任TráchnhiệmcủacơquanBảohiểmxãhội发生劳动事故时,劳动者有权获得社会保险机构的补贴:Khibịtainạnlaođộng,ngườilaođộngsẽđượccơquanbảohiểmxãhộichohưởngtrợcấptheocáchìnhthứcnhưsau:(1)一次性补贴:工作能力下降5%至30%,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补贴:(1)Trợcấpmộtlần:Nếubịsuygiảmkhảnănglaođộngtừ5%đến30%,mứctrợcấptrongtrườnghợpnàynhưsau:·如工作能力下降5%,则获得5倍的基本工资,工作能力每下降1%便在5倍的基础上再加0.5%;·此外,还可以根据社会保险缴费年数享受额外的津贴,一年或一年以下的津贴按0.5个月计算,然后每增加一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在离职前按月支付社会保险费0.3个月。(越南2014年《社会保险法》第46条)·Suygiảm5%khảnănglaođộngthìhưởng05lầnmứclươngcơsở,sauđócứsuygiảmthêm1%thìhưởngthêm0,5%mứclươngcơsở.·Ngoàira,cònđượchưởngthêmkhoảntrợcấptínhtheosốnămđãđóngbảohiểmxãhội:Từmộtnămtrởxuốngthìđượctínhbằng0,5tháng,sauđócứthêmmỗinămđóngbảohiểmxãhộithìđượctínhthêm0,3thángtiềnlươngcủathángliềntrướckhibịtainạnlaođộng.(Điều46Luậtbảohiểmxãhội2014)(2)每月补贴:工作能力下降31%以上(2)Trợcấphàngtháng:Nếubịsuygiảmkhảnănglaođộngtừ31%trởlên·工作能力下降31%,劳动者每月有权享受30%的基本工资,工作能力每下降1%再增加2%的基本工资;·Suygiảm31%khảnănglaođộngthìđượchưởngbằng30%mứclươngcơsở,sauđócứsuygiảmthêm1%thìđượchưởng2%mứclươngcơsở;·此外,每月还可以根据社会保险缴费年数额外享受一笔津贴,一年或一年以下按0.5%计算,然后每增加一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在离职前按月社会保险费支付工资的0.3%计算。(越南2014年《社会保险法》第47条)·Ngoàira,mỗithángcònđượchưởngthêmmộtkhoảntrợcấptínhtheosốnămđãđóngbảohiểmxãhội:Từmộtnămtrởxuốngthìđượctínhbằng0,005tháng,sauđócứthêmmỗinămđóngbảohiểmxãhộithìđượctínhthêm0,003thángtiềnlươngcủathángliềntrướckhinghỉviệcđểđiềutrị.(Điều47Luậtbảohiểmxãhội2014)2.雇主的责任:Tráchnhiệmcủangườisửdụnglaođộng:支付未列入医保基金支付清单的款项(适用于参与医疗保险的员工)。如果劳动者未参加医保,雇主有责任支付劳动事故治疗期间的所有费用。Thanhtoán,chitrảnhữngchiphíkhôngnằmtrongdanhmụcchitrảcủaquỹBHYT(đốivớiNgườilaođộngthamgiaBHYT).TrườnghợpNgườilaođộngkhôngđượcthamgiaBHYTthìngườisửdụnglaođộngphảichịutráchnghiệmchitrảtoànbộchiphítrongquátrìnhđiềutrịtainạnlaođộng.(1)在治疗期间向劳动者支付全额工资(1)TrảđủtiềnlươngchoNgườilaođộngtrongthờigianđiềutrị·非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的劳动事故的补贴:·TrợcấpchoNgườilaođộngkhibịtainạnlaođộngmàkhôngphảidolỗicủangườilaođộng:-如果工作能力下降5%至10%,至少支付相当于1.5个月的工资,然后每降1%则增加0.4个月的工资(下降不超过80%)。-Ítnhấtbằng1,5thánglươngnếubịsuygiảmtừ5%-10%,sauđócứthêm1%hưởngthêm0,4thánglương(mứcsuygiảmkhôngquá80%)-如果工作能力下降81%以上或死亡,劳动者或劳动者亲属的补偿至少相当于30个月的工资。-BồithườngchoNgườilaođộnghoặcThânnhânNgườilaođộngítnhấtbằng30thángtiềnlươngnếuNgườilaođộngbịsuygiảmtừ81%trởlênhoặctửvong.·如果因劳动者过错造成劳动事故,劳动者有权按照以下比例享受补贴:·Trườnghợpnếutainạnlaođộngxảyradolỗicủangườilaođộng,ngườilaođộngcũngđượcnhậnmộtkhoảntiềntrợcấptheotỷlệnhưsau:-如果劳动者的工作能力下降5%至10%,至少获得相当于劳动合同规定的0.6个月的工资,每降1%则增加0.16个月的工资(下降不超过80%);-Ítnhấtbằng0,6thánglươngtheohợpđồnglaođộngnếukhảnănglaođộngcủangườilaođộngsuygiảmtừ5,0%đến10%vàsauđócứthêm1,0%khảnănglaođộngsuygiảm(mứcsuygiảmkhôngquá80%),ngườilaođộngnhậnthêm0,16thánglươngtheohợpđồnglaođộng;-如果工作能力下降81%以上或死亡,劳动者或劳动者亲属的补偿至少相当于劳动合同规定的30个月的工资。-Ítnhất30thángtiềnlươngtheohợpđồnglaođộngđốivớingườilaođộngmấtkhảnănglaođộngtừ81%trởlênhoặcchongườithâncủangườilaođộngchếtdotainạnlaođộng.此外,劳动者经治疗仍未康复的,有权获得5至10天的康复期。居家康复的,每日补贴相当于基本工资的25%;在医疗机构疗养康复的,每日补贴相当于基本工资的40%。(越南2014年《社会保险法》第38条)Ngoàira,Ngườilaođộngsaukhiđiềutrịổnđịnhthươngtậtmàsứckhỏechưaphụchồithìđượcnghỉdưỡngsứcphụchồisứckhỏetừ05ngàyđến10ngày.Mứchưởngmỗingàybằng25%mứclươngcơsởnếunghỉdưỡngsức,phụchồisứckhỏetạigiađình;bằng40%mứclươngcơsởnếunghỉdưỡngsức,phụchồisứckhoẻtạicơsởtậptrung.(Điều38Luậtbảohiểmxãhội2014)(四)非工作时间受伤不属于劳动事故Bốnlà,chấnthương,thươngtíchngoàithờigianlàmviệckhôngphảitainạnlaođộng根据越南2014年《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在非工作时间受伤的不属于劳动事故,如需要休假,经主管医疗机关证明可以享受疾病制度。Đốivới,cácchấnthươngthươngtíchngoàithờigianlàmviệckhácmàkhôngđượccoilàtainạnlaođộngphảinghỉviệcvàcóxácnhậncủacơsởkhámbệnh,chữabệnhcóthẩmquyềnthì,cóthểđượchưởngchếđộốmđautheoquyđịnhcủaLuậtbảohiểmxãhội2014.1.如果劳动者在正常条件下工作,一年内所获得的康复期限如下规定:Thờigiantốiđahưởngchếđộốmđautrongmộtnămđốivớingườilaođộng,nếulàmviệctrongđiềukiệnbìnhthường:·如已缴纳社会保险费15年及以下,则为30天;·如已缴纳社会保险费15年至30年,则为40天;·如已缴纳社会保险费30年以上,则为60天。·30ngàynếuđãđóngBHXHdưới15năm;·40ngàynếuđóngtừđủ15nămđếndưới30năm;·60ngàynếuđóngtừđủ30nămtrởlên.2.如果劳动者在有毒、有害的工作场所工作、从事其他高强度工作,或在区域补贴系数为0.7以上的地方工作:Nếulàmnghềhoặccôngviệcnặngnhọc,độchại,nguyhiểmhoặcđặcbiệtnặngnhọc,độchại,nguyhiểmhoặclàmviệcởnơicóphụcấpkhuvựchệsốtừ0,7trởlên:·如已缴纳社会保险费15年及以下,则为40天;·如已缴纳社会保险费15年至30年,则为50天;·如已缴纳社会保险费30年以上,则为70天。·40ngàynếuđãđóngBHXHdưới15năm;·50ngàynếuđãđóngBHXHtừđủ15nămđếndưới30năm;·70ngàynếuđãđóngtùđủ30nămtrởlên.注意:上述天数以工作日为准,不包括节假期、元旦和每周休息日。(越南2014年《社会保险法》第26条)Lưuý:Sốngàynghỉnêutrêntínhtheongàylàmviệc,khôngkểngàynghỉlễ,tếtvànghỉhằngtuần.(Điều26Luậtbảohiểmxãhội2014)请病假的劳动者仍可以领取工资,但工资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而非雇主支付,计算标准相当于离职前连续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的75%。(越南2014年《社会保险法》第28条)Vềlương,NgườilaođộngnghỉốmđauvẫnđượchưởnglươngnhưnglươngdocơquanBHXHchitrả,khôngphảilươngdongườisửdụnglaođộngtrả.Mứchưởngtínhtheothángbằng75%mứctiềnlươngđóngBHXHcủathángliềnkềtrướckhinghỉviệc.(Điều28Luậtbảohiểmxãhội2014)本文及其内容仅为学习、交流目的,不代表万益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建议或决策依据。如涉及具体操作或业务决策,请您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对待。本文任何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或引用,请联系公众号后台取得授权,并于转载时明确注明来源、栏目及作者信息。END越南维益律师事务所简介维益律师事务所于2016年5月成立,以“维护客户的长久利益和权利”作为办所宗旨,是中国大陆以及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和新加坡等华语国家的投资商在越南的首选合作伙伴。维益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流的管理和团队建设,国际服务团队专业、年轻、会多门外语、充满活力,可以满足客户在越“调研评估、投资咨询、市场准入、企业设立、商务配套、财务税收、劳资管理、常年法律顾问、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等各类业务需求。敬请联络:Hotline:+84925168999Email:duyichlaw@gmail.com/contact@duyichlaw.com住所:越南广宁省下龙市鸿海坊海凤街28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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