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管理小智囊 | 社会保险篇:10个常见劳动问题及实务建议(下)
万益资讯2023-07-10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免除试用期劳动者的社保缴纳义务?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属于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因劳动者处于试用期而免除,为避免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患病或发生工伤且未购买社保而由用人单位承担社保赔偿责任的风险,建议用人单位按规定及时为试用期劳动者缴纳社保。 已参加社保的劳动者因病逝世,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抚恤金等赔偿费用?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已参加社保的劳动者因病逝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赔偿费用,只需协助其遗属向社保机构办理相关费用的领取手续。 图片来源:Unsplash.com 问题八 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发生工伤,责任由谁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属于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作出自愿放弃社保的承诺是无效的。未缴纳社保的,如劳动者发生工伤,工伤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建议用人单位按规定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保,避免用工责任承担风险。 问题九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摔倒能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六)项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摔倒能否认定为工伤,首先需要确定员工的摔倒行为是否构成交通事故,在构成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再进一步确定员工是否承担事故的非主要责任。如果员工的摔倒行为属于单方意外事故,则不构成工伤。 问题十 劳动者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认定事实发生争议时,由于用人单位需就不构成工伤的事实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在任职期间发生的人身损害事故,注意做好相关事实的证据保全,避免因举证不能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综合法律部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企业合规用工管理、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