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

印度对中国金属(非黄铜)手电筒反倾销案

2022-03-25

印度对中国金属(非黄铜)手电筒反倾销案 (2002原审立案-2003原审终裁)


案件状态:已终止措施

案件概况:http://cacs.mofcom.gov.cn/cacscms/case/ckys?caseId=76091


结果:

非黄铜金属的手电筒(2节电池,AA级电筒):672.29美元/千只与到岸价之间的差额,非黄铜金属的手电筒(2节电池,D级电筒):820.63美元/千只与到岸价之间的差额,非黄铜金属的手电筒(3节电池,D级电筒):1608.08美元/千只与到岸价之间的差额,普遍:1608.08美元/千只与到岸价之间的差额。正式生效期为2003年8月13日


转载自: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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