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

广西职务侵占罪裁判情况大数据报告

万益资讯2023-10-31

图片


一、研究分析背景


(一)

职务侵占罪的司法实务现状

近年来,由于个人缺乏法律意识、企业存在管理漏洞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犯罪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呈频发态势。其中,由企业股东、高管或员工的经济利益引发的涉职务侵占罪案件尤为常见。

据北师大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于2023年8月发表的《2023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2022暨2017-2021数据对照分析)》,2016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企业家犯罪案件判决书、裁定书中,职务侵占罪案件数量持续高居第二。

2021年起,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接受客户委托办理的职务侵占罪辩护及控告类案件逐年增多,万益刑事辩护部为顾问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时,解答职务侵占罪方面的咨询频次亦逐步增加。

为进一步分析、汇总广西职务侵占罪案件的审判实务情况,我们搜集了2021年起至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法院办理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的判决书、裁定书,并分析该罪名的犯罪主体、行为方式、定罪量刑等关键审判数据,以期为律师办理广西的职务侵占罪案件提供有益参考,共同帮助广西企业有效防控职务侵占罪。

图片

图片来源:Unsplash.com

(二)

职务侵占罪的相关现行法律、法规



1.我国现行《刑法》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2.职务侵占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关于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数额起点,根据2022年4月6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第七十六条将职务侵占罪的立案追诉标准调整为三万元。

关于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仍按照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第十一条关于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巨大”数额标准规定的五倍执行,即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为100万元。
虽然,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职务侵占罪“数额特别巨大”的第三档法定刑,但暂无配套司法解释,故职务侵占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数额起点尚存争议。目前的司法审判实践中仍参照前述《解释》的规定,将职务侵占罪“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按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之五倍计算,即职务侵占达到15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此外,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等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亦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
图片

二、本报告研究方法


(一)

检索来源

本次检索样本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地址:https://wenshu.court.gov.cn/),笔者通过检索获取了该网站上传的广西各级人民法院自2021年起至今裁决的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判决书、裁定书,作为本次研究的案例样本。
本报告相关案例的最后检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
(二)

案例样本基本情况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案由为“职务侵占罪”、地域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刑事案件,检索到公开判决书、裁定书的职务侵占罪案共计41件,涉及45名被告人。其中,一审案件31件、二审案件10件。

图片

图片来源:Unsplash.com

图片

三、2021年至广西职务侵占罪案件数据分析


(一)

案件基本数据情况



1.审判时间及案件审级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检索结果显示,2021年至今公开了41件广西职务侵占罪案的判决书、裁定书,此为本报告样本案例。其中,案件判决时间为2023年的2件,2022年的8件,2021年的31件。目前所公开的41件职务侵占罪样本案例中,一审案件32件、占比78.05%,二审案件9件、占比21.95%。


2.地域分布情况

在本次检索结果的41件职务侵占罪样本案例中,共涉及广西12个地级市。职务侵占罪案件数量前五的地区分别为:桂林8件、百色7件、南宁5件、防城港4件、北海4件。
图片

2021年以来广西职务侵占罪案件的地域分布情况

(二)

犯罪主体特征



1.被告人性别特征
目前,检索到的41件职务侵占罪样本案例中,共有45名被告人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刑罚,其中,男性36名、女性9名;职务侵占罪被告人中,男性占比约80%;女性占比约20%,与传统犯罪的被告人性别比例基本一致。
图片
2021年以来广西职务侵占罪案件的被告人性别特征


2.被告人岗位特征

在样本案例所涉及的45名被告人中,3名被告人的岗位不详,对其余42名被告人的任职岗位进行分析,犯职务侵占罪的被告人在被害单位中的岗位具体情况为:5人担任被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6人担任被害单位分支机构负责人,7人任财务管理岗,5人系业务骨干,8人系普通业务员,6人系其他工作人员(如仓库保管员、司机、施工员等),5人为村民小组组长。

由此可发现,有23名被告人在被害单位中担任经营管理、财务或业务管理岗位,占比高达51.11%,且这23名被告人的岗位性质决定了其工作内容均涉及被害单位的钱款进出等。

图片

2021年以来广西职务侵占罪案件被告人的岗位特征


3.被告人学历特征

在样本案例所涉及的45名被告人中,4名被告人的学历不详,其余41名被告人中,小学文化的被告人2人,初中文化的被告人17人,高中文化的被告人11人,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被告人11人。因此,在2021年以来的广西职务侵占罪案件中,被告人的文化程度不存在明显差异,学历特征不是影响行为人会否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关键因素。

(三)

被告人单位情况分析



1.所属行业分布情况

在检索到的41件样本案例中,有5起案件侵占村民小组的集体财产、1起案件的被害单位不详,其余的35家被害单位的所属行业情况为:9家被害单位属建筑业、房地产业,5家被害单位属矿产、木业、石油等加工、制造业,5家被害单位属金融业,4家被害单位属计算机、通信等专业技术服务业,3家被害单位属制造业,2家被害单位属批发、零售业,2家被害单位属餐饮、娱乐业,2家被害单位属其他制造业,2家被害单位属其他服务业,1家被害单位属交通运输业。

图片

2021年以来广西职务侵占罪案件被害单位所属行业分布


2.企业性质及企业规模

在检索到的41件样本案例中,有5起案件侵占村民小组的集体财产、1起案件的被害单位的全称不详,剩余的35件样本案例中可查明29家被害单位的全称。经检索此29家被害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载明的相关信息,可知有3家被害单位系国有企业、占比10.34%,26家被害单位系民营企业、占比89.66%。

此外,此29家被害单位的注册资本情况为: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含)以下的被害单位有10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不含)以上、5000万元(含)以下的被害单位有14家,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不含)以上的被害单位有5家。

图片

2021年以来广西职务侵占罪案件被害单位的企业规模情况

从被害单位的企业性质及注册资本规模来看,民营企业是职务侵占罪案件高发的“重灾区”,且在可查明企业信息的被害单位中,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不含)以上的有19家,大部分被害单位的经济实力较为雄厚。

(四)

犯罪行为特征

在检索到的41件样本案例中,剔除未在裁判文书详述案情的1件,可分析犯罪行为特征的样本案例有40件,共涉及42名被告人。其中,有23名被告人采取“将经手资金据为己有”的方式实施犯罪,占比54.76%;有11名被告人采取“虚增资金用途、侵占套取资金”的方式实施犯罪,占比26.19%;有8名被告人采取“直接侵占所保管货物”的方式实施犯罪,占比19.05%。

图片

2021年以来广西职务侵占罪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特征

在犯罪数额方面,本次检索41件样本案例中,有37件职务侵占罪案的裁判文书详述了侵占金额。其中,有32件职务侵占罪案的犯罪数额为“数额较大”;有4件职务侵占罪案的犯罪数额达到了100万元以上,即“数额巨大”;有1件职务侵占罪案的犯罪数额达到了1500万元以上,即“数额特别巨大”。

图片
2021年以来广西职务侵占罪案件被告人的犯罪数额情况

此外部分样本案例详述了被告人的作案动机等具体情形,有8名被告人的犯罪成因与赌博等不良嗜好相关,有1名被告人的犯罪成因与满足个人高消费需求相关

(五)

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情况



1.量刑情节的适用

本次样本案例所涉及的45名被告人中,有4名被告人的二审裁判文书未详述量刑情节,其余的41名被告人主要的量刑情节及适用情况为:具有“坦白”及“自愿认罪认罚”情节的39人;具有“自首”情节的9人;具有“退赔退赃”情节的20人,其中,有14名被告人全部退赔退赃;有9名被告人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有1名被告人被认定为从犯。



2.人身刑量刑情况

本次样本案例所涉及的45名被告人中,有40名被告人以职务侵占罪定罪量刑:有37名被告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占比92.5%;有2名被告人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占比5%;有1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占比2.5%。

图片

2021年以来广西职务侵占罪案件被告人的人身刑量刑情况

犯职务侵占罪的大部分被告人量刑均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法定刑档,一方面与被告人的犯罪数额有关,另一方面则因被告人具有自首、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取得被害单位谅解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3.适用缓刑情况

本次检索样本案例以职务侵占罪定罪量刑的40名被告人中,共有7名被告人适用缓刑,缓刑适用率仅占17.5%。

(六)

职务侵占罪的二审情况



1.案件上诉率较低

目前所公开的41件职务侵占罪样本案例中,一审案件32件、占比78.05%,二审案件9件、占比21.95%。犯职务侵占罪的被告人上诉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或在于该罪名的判决结果与犯罪数额等客观事实密切相关,被告人对其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的犯罪数额如无异议,其选择上诉的可能性较低。



2.发回、改判率较大

在41件检索样本中共有9件上诉案件,其中,5件上诉案件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2件上诉案件的二审结果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判,改判结果包括减少有期徒刑的刑期、适用缓刑等;另有2件上诉案件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由此可见,职务侵占罪案的二审发回、改判率为44.44%。

该类案件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是否有争取更轻量刑的空间,需要综合案件情况全面判断。被告人家属可以尽早委托律师以确定辩护方案或判断是否上诉等。

图片

四、广西职务侵占罪刑事判决的参考意义


(一)

律师办理职务侵占罪案件的常见辩护要点

通过对近年来职务侵占罪案的分析,笔者认为可从职务侵占罪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量刑情节等五个部分总结常见的辩护要点,为广大刑事辩护律师办理广西职务侵占罪案件提供工作思路。

图片

图片来源:Unsplash.com



1.职务侵占罪的客体
职务侵占罪作为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的罪名之一,所保护客体仍属公私财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范畴。具体而言,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所有权,其犯罪对象则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通常,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表现形式为货币、实物等资产,但随着社会生活的日新月异、信息技术的发展创新,不排除虚拟货币、数据算力等成为本罪犯罪对象的可能。辩护律师办理职务侵占罪案件时,如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的是新型财物,应重点审查是否存在扩大解释之嫌、犯罪数额的价值认定是否符合司法鉴定要求,从严把握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标准。


2.职务侵占罪的客观方面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客观方面,辩护律师应优先审查在案证据是否足以证明被告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达到数额较大的追诉标准。倘若被告人的行为仅利用了工作机会或特定的工作条件,而非利用本人职务上所具有的自我决定或者处置被害单位财物的权力,应将本罪的客观方面作为辩护重点之一。



3.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本罪的主体须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成立该罪名的前提是行为人与被害单位之间存在的身份、职务上所形成的便利。应注意,本罪的主体不包括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即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中行使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但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中的非公务人员,如从事劳务性活动的工人、汽车司机、临时工等,可以成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



4.职务侵占罪的主观方面

被告人出于“故意”的主观方面方可成立职务侵占罪,其明知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仍利用职务便利进行非法占有的方构成本罪。此种“非法占有的目的”表现为剥夺被害单位对财产的合法占有。倘若在案证据无法确定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被害单位财物的目的,则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观要件、不能认定被告人构成本罪。



5.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情节

结合近年来广西职务侵占罪案中,被告人常见的量刑情节及适用情况进行分析,如被告人具有自首、退赔退赃、取得被害单位谅解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辩护律师可为被告人争取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二)

防控职务侵占罪法律风险之启发

据本报告样本案例的判决数据分析,可结合被告人的行为方式、被害单位个性化特点等角度完善公司、企业的内控制度,为各单位防控职务侵占罪的刑事法律风险提供有益借鉴。



1.完善本单位内控体系

从可检索的公开数据看,广西近年来职务侵占罪案的被害单位涉及各行各业,大部分被害单位为民营企业,且部分民营企业的注册资本较高、企业规模较大,员工犯职务侵占罪所引起的不利后果影响重大。

分析样本案例中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方式,大部分被告人因其岗位涉及经营管理、财务或业务管理等工作,利用经手资金、货物等职务便利,通过侵占被害单位财物或虚增资金用途、侵占所套取的资金等方式实施犯罪。基于此类岗位高发职务侵占罪的现实状况,公司、企业等单位有必要完善相关岗位的审批内控流程及反舞弊调查等监督机制。



2.强化针对性法律培训

目前,大部分公司、企业能够认识到开展员工法律培训的重要性,但存在培训频次较低、培训内容待优化等问题。针对本研究报告样本案例所反映的现实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强化针对性的法律培训。如针对企业高管、财务人员等重点岗位员工进行专项培训,又如针对部分公司、企业中负责销售业务、涉密技术研发的员工进行专项培训。针对性法律培训的内容需个性化定制,欢迎咨询本所刑事辩护部的专业律师,我们将基于“企业法律体检”的结果设计培训内容及培训频次。



3.关注员工的日常动向

我们注意到,本研究报告的部分样本案例披露了被告人的犯罪成因,这些被告人沉迷于赌博或因个人高消费造成财务困境,进而实施了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被害单位财物的犯罪行为。鉴于此,公司、企业等单位可进一步优化员工关怀工作,在日常人事管理过程中及时了解员工动向,尽早识别员工因突发特殊情况给单位造成的刑事法律风险。

图片

五、结 语


在职务侵占罪案件中,存在如何协调法益保护与罪刑法定关系的客观难题,该问题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语境下尤应关注。2023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出台,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方面,强调了制订配套司法解释,以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腐败行为惩处和追赃追缴力度。

在此背景下,职务侵占罪案件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仍是刑事辩护律师提供辩护法律服务、代理刑事控告的重点业务之一,刑事辩护律师在职务侵占罪实务中应主动作为,以精湛业务能力切实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END
图片
作者简介


图片

周化冰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刑事辩护部部长。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治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图片

李 好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部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图片


万益资讯
我购买的“三产房”烂尾了,该怎么办?
基本案情2020年5月1日,黄小鸭与春江水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建房合同》,合同载明春江水房地产公司通过与暖洋洋村民小组签订协议,获得暖洋洋村民小组产业用地的合作开发权,用于建设春暖花开小区。合同约定由黄小鸭以4000元/㎡的价格与春江水房地产公司合作共建春暖花开小区1号楼101号房,面积为60㎡,合作建房总价款24万元。《合作建房合同》还对付款方式、交房期限、交房标准、面积差异、保修责任、产权证办理、违约责任等进行了详细约定。签订合同当日,黄小鸭向春江水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2022年5月1日,春暖花开小区工地开始停工,后工程烂尾,售楼部人去楼空。黄小鸭向有关部门投诉才得知,春江水房地产公司尚未取得春暖花开小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黄小鸭诉至法院,要求春江水房地产公司返还购房款24万元及赔偿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争议焦点1.黄小鸭与春江水房地产公司所签订的《合作建房合同》是否有效?2.春江水房地产公司是否应当退还购房款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图片来源:Unsplash.com律师观点案涉《合作建房合同》虽名为“合作建房合同”,但并未约定利润共享、风险共担,反而对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交付期限、交付标准、面积差异、保修责任、违约责任等进行了详细的约定,可以看出合同成立的目的并非合作建设而系房屋买卖,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分配固定数量房屋的,应当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案涉《合作建房合同》实质为房屋买卖合同。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春江水房地产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就向黄小鸭销售案涉房屋且在黄小鸭起诉前仍未取得该证明。因此,其与黄小鸭签订的《合作建房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的规定,《合作建房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春江水房地产公司应当向黄小鸭返还全部购房款。春江水房地产公司作为具有专业资质的房地产公司,在明知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况下将案涉房屋出售,对合同无效存在主要过错,且黄小鸭主张的资金占用利息实质为法定孳息,春江水房地产公司应当向黄小鸭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律师建议1.“三产房”通常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三产房”大多不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齐全的条件,如开发商与买受人或合作建房人签署的合同被法院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那么该合同则存在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效力性规定而导致合同无效的风险。因此,买受人在打算购买“三产房”或参与所谓“合作建房”时,首先应当谨慎考量其法律风险。2.如确有购买“三产房”的需求,建议买受人在购买时尽量做到以下三点:第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质和信誉,调查开发商是否有开发过该类型楼盘的成功案例,是否有涉诉或者失信情形。选择有合法资质和良好信誉的开发商,可以降低购房风险。第二,查看开发商是否具备相关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件。如果开发商没有上述证件,其所建造的建筑物可能被认定是违法建筑而被强行拆除。第三,在购房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收据等。如果发生纠纷,可以通过这些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如已购买在建的“三产房”的,建议买受人密切关注工程的动工情况。一旦发现开发商存在停工、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等情形、无法如期交房的可能时,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做好财产保全措施。如所购买的“三产房”已经出现了长期停工的情况,或开发商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再提起诉讼可能也无法足额追回购房款时,仍建议买受人尽早起诉以固定债权。END作者简介黄晔瑶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和建设工程部实习律师;钻研领域: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李怡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和建设工程部专职律师;钻研领域: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更多
在越南投资开设企业需要注意什么法律问题(四)
编者按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已与越南维益律师事务所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两家律师事务所及各地办公室将在跨境投资、国际贸易、航运贸易法律事务、航运保险法律事务、海上反走私法律事务、边境贸易刑事犯罪法律事务等方面构建多维度的合作。在本文中,维益律师事务所将向各位读者分享在越南进行外汇交易及外商如何享受投资优惠的相关法律知识。本文内容由越南维益律师事务所编写,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整理。近年来,越南经济保持较快增长,近十年GDP平均增速在6-7%左右,远高出全球平均增长水平,是亚洲地区近20年除了中国经济增速最快的国家。为更有效地吸引外国投资,越南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新措施,包括:减少外国投资者的成本开支,提高外资企业竞争力和经营效益;简化外国投资者申请投资手续;对产品出口比例高、出口产品生产中使用越南原材料多和使用越南劳动力多的外资企业实行优惠政策等。越南也因此受到了投资者的广泛关注,与印度、印度尼西亚一起,被投资者公认为东南亚最值得投资的三大区域。图片来源:Unsplash.com一越南境内外汇交易法律规定QuyĐịnhPhápLuậtViệtNamVềSửDụngNgoạiHốiTrênLãnhThổViệtNam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发展,各国之间的联系变得更为紧密,国际交易量不断增加。各国在参与国际交易时尤其关注货币支付的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各方在国际交易中会优先选择强势、稳定的货币,如美元、欧元等。但在越南,使用非越南盾进行交易会受到限制,只能在特定情形下进行交易。所有非法的外汇交易均被认为是无效的,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承受因非法交易而产生的不利后果。通过这篇文章,维益律师事务所将向读者介绍在越南境内进行外汇交易的相关法律规定。Ngàynay,đikèmvớixuhướngtoàncầuhóalàsựbùngnổcủacácgiaodịchcótínhchấtquốctế.Trongđó,mộttrongnhữngnộidungmàcácbênlưuýkhithamgiagiaodịchlàđồngtiềnthanhtoán.Thôngthường,trongcácgiaodịchquốctế,cácbênthườngưutiênlựachọncácđồngtiềnmạnh,ổnđịnhnhưUSD,Euro,…Tuynhiên,ởViệtNam,việcgiaodịchbằngcácđồngtiềnkhôngphảiđồngViệtNamđềusẽbịhạnchếvàchỉđượcgiaodịchtrongmộtsốtrườnghợpnhấtđịnh.Mọigiaodịchngoạihốibấthợpphápđềubịcoilàvôhiệu,thậmchí,cácbênthamgiagiaodịchcóthểphảichịuhậuquảpháplýbấtlợidoviệcgiaodịchbấthợpphápcủamình.BàiviếtnàysẽcungcấpcácquyđịnhphápluậtliênquanđếnsửdụngngoạihốitrênlãnhthổViệtNamnhằmgiúpcácnhàđầutưđưaranhữngquyếtđịnhphùhợpvớikếhoạchkinhdoanhcủamình.(一)越南外汇及外汇交易政策Thứnhất,ngoạihốivàchínhsáchsửdụngngoạihốitạiViệtNam根据越南2005年《外汇管理条例》规定,越南外汇的五种形式分别为:(一)外币;(二)外币支付方式;(三)外币有价证券;(四)黄金(外汇储备、居民海外账户、进出越南境内的黄金);(五)汇进、汇出越南境内或用于国际支付的越南货币。从本质上讲,越南的法律规定旨在为进行外汇交易的组织和个人创造有利条件并保护其合法利益,但越南的法律仍然规定在越南领土内仅能使用越南盾进行交易,这是越南外汇使用受到限制的原因。具体而言,根据越南2005年《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除某些特殊情况外,在大多数交易中,当事人不能使用外币订立或使用外币履行合同,而必须使用越南盾进行交易。Ngoạihối,theoquyđịnhphápluậtViệtNam,baogồm05dạng,quyđịnhcụthểtạiKhoản1Điều4Pháplệnhngoạihối.Cụthể,cácloạingoạihốibaogồm:(1)ngoạitệ;(2)phươngtiệnthanhtoánbằngngoạitệ;(3)giấytờcógiábằngngoạitệ;(4)vàng(dựtrữngoạihối,tàikhoảnởnướcngoàicủangườicưtrú,vàngmangvàovàmangrakhỏilãnhthổViệtNam);(5)đồngtiềnViệtNamtrongtrườnghợpchuyểnvàovàchuyểnrakhỏilãnhthổViệtNamhoặcđượcsửdụngtrongthanhtoánquốctế.Vềcơbản,quyđịnhphápluậtViệtNamluônhướngtớiviệctạođiềukiệnthuậnlợivàbảođảmlợiíchhợpphápchotổchức,cánhânthamgiahoạtđộngngoạihốituynhiênvẫnphảibảođảmthựchiệnmụctiêutrênlãnhthổViệtNamchỉsửdụngđồngViệtNam.ĐócũnglàlýdokhiếnviệcsửdụngngoạihốitrênlãnhthổViệtNambịhạnchế.Cụthể,theoĐiều22Pháplệnhngoạihối,ngoạitrừmộtsốtrườnghợpđặcbiệt,trongđaphầncácgiaodịch,cácbênkhôngthểsửdụngngoạitệchoviệcgiaokếtvàthựchiệnhợpđồngbằngngoạitệmàbắtbuộcphảithựchiệnbằngđồngViệtNam.(二)越南允许使用外汇的情形Thứhai,cáctrườnghợpđượcphépsửdụngngoạihốitạiViệtNam根据越南2005年《外汇管理条例》,允许使用外汇的交易包括:长期经常交易(越南2005年《外汇管理条例》第10条);与投资有关的交易,比如外国对越南的直接投资交易(越南2005年《外汇管理条例》第11条)和越南向海外的投资交易(越南2005年《外汇管理条例》第13条)。Theoquyđịnhpháplệnhngoạihối,mộtsốgiaodịchđượcphépsửdụngngoạihốicóthểkểđếnlà:giaodịchvãnglai(Điều10Pháplệnhngoạihối),mộtsốgiaodịchvốnnhưgiaodịchđầutưtrựctiếpnướcngoàivàoViệtNam(Điều11Pháplệnhngoạihối)vàđầutưcủaViệtNamranướcngoài(Điều13Pháplệnhngoạihối).根据越南2005年《外汇管理条例》,越南国家银行颁布了《关于在越南领土上限制外汇使用的规定》,并列出了可以在越南境内使用外汇的17种情形(第32/2013/TT-NHNN号通知第4条、第16/2015/TT-NHNN号通知第1条第1款)。第32/2013/TT-NHNN号通知第4条第4款至第16款和第16/2015/TT-NHNN号通知第1条第1款对上述17种情形进行了详细规定,并规定了投资者在经营活动中允许使用外汇的情形。TrêncơsởPháplệnhngoạihối,NgânhàngnhànướcđãbanhànhthôngtưhướngdẫnthựchiệnquyđịnhhạnchếsửdụngngoạihốitrênlãnhthổViệtNam.Trongđó,Ngânhàngnhànướcđãliệtkê17trườnghợpđượcsửdụngngoạihốitrênlãnhthổViệtNam(Điều4Thôngtưsố32/2013/TT-NHNN,Khoản1Điều1Thôngtưsố16/2015/TT-NHNN).Trongsố17trườnghợptrên,cáctrườnghợpđượcphépsửdụngngoạihốiliênquanđếnhoạtđộngkinhdoanhcủanhàđầutưđượcquyđịnhchitiếttừKhoản4đếnKhoản16Điều4Thôngtưsố32/2013/TT-NHNN,Khoản1Điều1Thôngtưsố16/2015/TT-NHNN.常见的情形包括:越南居民在越南出资进行对外投资项目时的交易、涉及本国承包商和特定情况下涉及外国承包商的交易、保险企业和出口加工企业的交易、越南居民与非越南居民之间在货物和服务出口贸易中的交易等。除法律规定的17种情形外,均不允许在越南境内使用外汇进行交易。因此,投资者应结合上述法律规定以及交易的性质,确定是否可以在交易中使用外汇,从而制定适合的交易计划。MộtsốgiaodịchphổbiếncóthểkểđếnnhưgiaodịchcủangườicưtrúkhigópvốnđểthựchiệndựánđầutưnướcngoàitạiViệtNam;giaodịchliênquanđếnngườicưtrúlànhàthầutrongnước,nhàthầunướcngoàitrongmộtsốtrườnghợp;giaodịchcủangườicưtrúlàdoanhnghiệpbảohiểm,doanhnghiệpchếxuất;làgiaodịchgiữangườicưtrúvàngườikhôngcưtrútronggiaodịchxuấtkhẩuhànghóa,dịchvụ…Ngoàicáctrườnghợptrên,cácgiaodịchsửdụngngoạihốitrênlãnhthổViệtNamđềukhôngđượcphép.Dođó,nhàđầutưcầnxemxétcácquyđịnhtrênvàbảnchấtcủagiaodịchđểxácđịnhliệucóđượcsửdụngngoạihốitronggiaodịchcủamìnhkhông,từđócóphươngánthanhtoánphùhợp.投资者应注意,根据第16/2015/TT-NHNN号通知第1条第1款的规定,凡涉及国家安全、国防、石油、天然气等情形的,越南国家银行将结合实际情况和每个案件的性质,根据16/2015/TT-NHNN号通知第1条第2款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和批准,获得许可后,投资者方可在越南境内使用外汇。Nhàđầutưcầnlưuý,theoquyđịnhtạiKhoản1Điều1Thôngtưsố16/2015/TT-NHNN,đốivớicáctrườnghợpliênquanđếnanninh,quốcphòng,dầukhívàcáctrườnghợpcầnthiếtkhác,nhàđầutưđượcphépsửdụngngoạihốitrênlãnhthổViệtNamsaukhiđượcNgânhàngNhànướcViệtNamxemxét,chấpthuậnbằngvănbảncăncứvàotìnhhìnhthựctếvàtínhchấtcầnthiếtcủatừngtrườnghợptheohồsơ,trìnhtự,thủtụcquyđịnhtạiKhoản2Điều1Thôngtưsố16/2015/TT-NHNN.二投资优惠规定及外国投资者享受投资优惠的条件QuyĐịnhPhápLuậtVềƯuĐãiĐầuTưVàĐiềuKiệnĐểĐượcHưởngƯuĐãiĐầuTưCủaNhàĐầuTưNướcNgoài因新冠疫情以及俄乌冲突引发全世界范围内的紧张局势,供应链也在逐渐转移。越南凭借着优越的地理位置、稳定的政治局面以及许多其他有利的条件,成为了外国投资者的首选投资地。外国投资者在越南投资时对投资优惠政策及享受投资优惠的条件十分感兴趣。下面将重点介绍与上述两项内容相关的法律规定,从而为外国投资者在越南投资提供法律参考。Vớivịthếvịtríđịalýthuậnlợi,nềnchínhtrịổnđịnhvànhiềuđiềukiệnthuậnlợikhác,ViệtNamđangtrởthànhđiểmđếntiềmnăngcủanhiềunhàđầutưnướcngoài,đặcbiệttrongxuhướngdịchchuyểndầnchuỗicungứngsauđạidịchCovid-19vàdiễnbiếncăngthẳngNga–Ukraine.MộttrongnhữngnộidungđượccácnhàđầutưnướcngoàiđặcbiệtquantâmkhiđầutưvàoViệtNamlàhìnhthứcưuđãiđầutưvàđiềukiệnđượchưởngưuđãiđầutư.Dođó,bàiviếtnàysẽtậptrungvàoviệcphântíchcácquyđịnhphápluậtliênquanđếnhainộidungtrên,từđócungcấpchonhàđầutưnướcngoàigócnhìncơbảnvềưuđãiđầutưtạiViệtNam.图片来源:Unsplash.com(一)投资优惠形式Thứnhất,hìnhthứcưuđãiđầutư根据越南2020年《投资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资者可享受的投资优惠形式包括:TheoquyđịnhtạiKhoản1Điều15LuậtĐầutư,cáchìnhthứcưuđãiđầutưmànhàđầutưcóthểđượchưởngbaogồm:(a)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进口税);(b)土地财政激励措施(免征或减免土地使用税、土地租金);(c)加速折旧,增加成本,但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项目性质,投资者可能在同一项目中享受一项或多项投资优惠。投资者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自己可以享受的投资优惠政策,从而制定自己的投资策略。(a)ưuđãithuế(thuếthunhậpdoanhnghiệp,thuếnhậpkhẩu);(b)ưuđãivềtàichínhđấtđai(miễn,giảmtiềnsửdụngđất,tiềnthuêđất,thuếsửdụngđất);(c)khấuhaonhanh,tăngmứcchiphíđượctrừkhitínhthunhậpchịuthuế.Nhàđầutưcầnlưuý,tùyvàotínhchấtcủadựánmànhàđầutưcóthểđượchưởngmộthoặcnhiềuưuđãiđầutưtrongcùngmộtdựán.Nhàđầutưcầncăncứvàophápluậtchuyênngànhđểxácđịnhưuđãiđầutưmàmìnhcóthểđượchưởng,từđóđưarachiếnlược,kếhoạchđầutưcủamình.(二)投资优惠享受条件Thứhai,điềukiệnđểđượchưởngưuđãiđầutư投资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有权享受投资优惠:Nhàđầutưđượchưởngưuđãiđầutưkhiđápứngcảhaiđiềukiệnsau:(a)越南2020年《投资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投资项目越南2020年《投资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第31/2021/ND-CP号议定第19条列出了享受投资优惠的情形。其中,投资者需要根据项目的性质来确定其项目是否属于享受投资优惠的情形。目前,投资优惠政策主要适用于享受投资优惠的项目、投资优惠领域的投资项目。此外,越南2020年《投资法》规定了其他一些享受投资优惠的特殊情形,如涉及资本规模大、投资资金拨付快、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投资项目、创业项目、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等。(a)DựánđầutưthuộcđốitượngưuđãiđầutưquyđịnhtạiKhoản2Điều15LuậtĐầutư:Khoản2Điều15LuậtĐầutư,Điều19Nghịđịnh31/2021/NĐ-CPđãliệtkêtấtcảcáctrườnghợpmàDựánđượchưởngưuđãiđầutư,trongđó,nhàđầutưcầncăncứvàotínhchấtdựánđầutưđểxácđịnhdựáncủamìnhcóthuộctrườnghợpđượchưởngưuđãiđầutưhaykhông.Hiệnnay,cácưuđãiđầutưđượcápdụngchủyếuchocácdựánthuộcngành,nghềưuđãiđầutư,cácdựánđầutưtạiđịabànưuđãiđầutư.Ngoàira,LuậtĐầutưcũngquyđịnhmộtsốtrườnghợpđặcbiệtkhácđượchưởngưuđãiđầutưliênquanđếnquymôvốnlớnvàgiảingânvốnđầutưnhanh,cácdựánđầutưxâydựngnhàởxãhội,cácdựánkhởinghiệp,doanhnghiệpcôngnghệcao,doanhnghiệpkhoahọccôngnghệ,....投资者应注意越南2020年《投资法》第15条第5款规定的例外情形,以下项目即便符合越南2020年《投资法》第15条第2款b、c、d点规定的投资优惠享受情形,但仍然不得享受投资优惠:1.矿产开采投资项目;2.根据法律规定应缴纳消费税的货物、服务及贸易的投资项目,但不包括汽车、飞机和游艇的生产项目;3.依照越南2014年《住房法》规定的建设商品房的投资项目。NhàđầutưcầnlưuýđếntrườnghợploạitrừquyđịnhtạiKhoản5Điều15LuậtĐầutư,theođó,cácdựánmặcdùthuộctrườnghợpđượchưởngưuđãiđầutưquyđịnhtạiđiểmb,c,dkhoản2Điều15LuậtĐầutưnhưngsẽkhôngđượcápdụngưuđãiđầutưnếucácdựánnàylà:1.Dựánđầutưkhaitháckhoángsản;2.Dựánđầutưsảnxuất,kinhdoanhhànghóa,dịchvụthuộcđốitượngchịuthuếtiêuthụđặcbiệttheoquyđịnhcủaLuậtThuếtiêuthụđặcbiệt,trừdựánsảnxuấtôtô,tàubay,duthuyền;3.Dựánđầutưxâydựngnhàởthươngmạitheoquyđịnhcủaphápluậtvềnhàở.(b)享受投资优惠奖励的程序越南2020年《投资法》第十七条规定,投资者在获得投资政策批文(如有)、投资许可证(如有)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书面批准后,自行确定投资优惠政策,并向税务局、金融机构、海关和其他主管机构申请批准享受与各类投资优惠相关的投资优惠。(b)ĐãthựchiệnthủtụchưởngưuđãiđầutưĐiều17LuậtĐầutưquyđịnhsaukhicóvănbảnchấpthuậnchủtrươngđầutư(nếucó),Giấychứngnhậnđăngkýđầutư(nếucó),quyđịnhkháccủaphápluậtcóliênquan,nhàđầutưtựxácđịnhưuđãiđầutưvàthựchiệnthủtụchưởngưuđãiđầutưtạicơquanthuế,cơquantàichính,cơquanhảiquanvàcơquankháccóthẩmquyềntươngứngvớitừngloạiưuđãiđầutư.本文及其内容仅为学习、交流目的,不代表万益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建议或决策依据。如涉及具体操作或业务决策,请您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对待。本文任何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或引用,请联系公众号后台取得授权,并于转载时明确注明来源、栏目及作者信息。END越南维益律师事务所简介维益律师事务所于2016年5月成立,以“维护客户的长久利益和权利”作为办所宗旨,是中国大陆以及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和新加坡等华语国家的投资商在越南的首选合作伙伴。维益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流的管理和团队建设,国际服务团队专业、年轻、会多门外语、充满活力,可以满足客户在越“调研评估、投资咨询、市场准入、企业设立、商务配套、财务税收、劳资管理、常年法律顾问、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等各类业务需求。敬请联络:Hotline:+84925168999Email:duyichlaw@gmail.com/contact@duyichlaw.com住所:越南广宁省下龙市鸿海坊海凤街28号4楼
更多
中国就新能源汽车补贴等歧视性产业政策在世贸组织起诉美国,成效几何?
一引言根据WTO公布的信息,2024年3月26日,中国就美国《通货膨胀削减法》有关清洁能源汽车补贴等措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该案的案件编号为DS623。在该案中,中国要求美国就《通货膨胀削减法案》(InflationReductionAct)中的补贴等措施进行磋商,中方认为,这些措施涉嫌以使用美国国内产品而非进口产品为获得补贴的条件,或以其他方式歧视原产于中国的产品,违反了《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TRIMs)以及《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协定》(SCMAgreement)的相关规定。2024年3月26日,美国驻WTO代表团收到中国关于就《通货膨胀削减法》相关措施进行磋商的请求,称正在审查中国的磋商请求。目前,案件正处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第一阶段,即磋商阶段。图片来源:Unsplash.com二争端的缘起:美国《通货膨胀削减法案》2022年8月16日,美国总统拜登正式签署《通货膨胀削减法案》。《法案》拟通过对大型企业和富有人群提高税收以及降低医疗保险处方药价格等方式,筹集7370亿美元的收入,用以推动美国国内经济发展,降低赤字和通货膨胀水平。其中,《法案》对清洁能源项目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投入史无前例,预计投入约3690亿美元,做到从需求端到供给端全产业链覆盖。具体而言,关于清洁能源汽车的需求端,《法案》规定了针对清洁能源汽车消费的优惠政策,以及获得税收抵免的条件和要求;关于清洁能源汽车的供给端,《法案》规定了清洁能源汽车生产的补贴政策,以及清洁能源汽车合格组件的要求及其补贴金额的计算方式。例如,《法案》规定购买符合要求的清洁能源汽车可获得高达7500美元的税收抵免,但对符合要求的车辆做了严格的要求,包括电池的要求、车辆装配的要求、车辆价格、购车人收入等。其中,关于电池的要求,《法案》规定只有电池关键物质(criticalminerals)以及电池组件(batterycomponents)中达到一定比例(该比例要求从2024年开始逐年递增10%)的材料在北美国家或与美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开采、加工、生产,且新车本身的组装在北美国家或与美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进行,才能申请有关税收抵免。此外,有资格获得税收抵免的车辆包括由合格的美国制造商制造的车辆,但不包括由“受关注的外国实体”(foreignentityofconcern)制造或组装的车辆。《法案》关于“受关注的外国实体”的定义引用了美国《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法案》(InfrastructureInvestmentandJobsAct)第40207(a)(5)条的相关定义,根据该条,“受关注的外国实体”的其中一种类型包括相关国家(朝鲜、中国、俄罗斯、伊朗)政府持有、控制或受其管辖或指示的实体。目前,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国家在清洁能源汽车电池、清洁能源汽车的加工和制造方面仍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而根据《法案》的规定,中国市场供应的清洁能源汽车及电池可能不符合《法案》框架下税收抵免的要求,长期而言,这对中国清洁能源汽车和电池在美国的销售与生产产生严重影响。三中国认为美国补贴措施违反WTO规则的理由中国此次就美国《通货膨胀削减法案》的有关清洁能源汽车补贴等措施诉诸WTO,理由是中方认为《法案》的部分补贴措施使美国产品优于进口产品,歧视原产于中国的产品,违反WTO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且构成禁止性补贴。中方认为《法案》违反WTO规则的补贴措施是:(1)清洁能源汽车税收抵免;(2)能源财产投资税收抵免;(3)清洁电力投资税收抵免;(4)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税收抵免,以及(5)清洁电力生产税收抵免。除本文第二部分所列举的清洁能源汽车税收抵免措施外,中方指出,《通货膨胀削减法案》扩展和修改了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某些已有的“投资税收抵免”(ITC,即为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提供税收补贴)和“生产税收抵免”(PTC,即为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的电力生产提供税收补贴)的条件。在ITC和PTC条款下,如果可再生能源项目中,项目使用的钢铁(steel/iron)必须100%在美国生产,且项目使用的制造品(manufacturedproduct)美国本土制造占比必须达到一定比例,税收抵免的额度将比基本的税收抵免额度增加10%。项目中使用的制造品的美国本土制造占比随时间而变化,也与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类型有关,例如,针对光伏项目,要求制造品的美国本土制造占比需达到40%,而这一比例将在2026年之后提高到55%。美国《通货膨胀削减法案》中的上述补贴措施违反了WTO相关协定下的多项规则:违反GATT协定第1.1条(最惠国待遇):清洁能源汽车补贴措施设置了电池关键矿物质要求、电池组件要求及装配要求,也要求清洁能源汽车的制造商不包括所谓的“受关注的外国实体”(含中国),美国没有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原产于中国的产品与美国给予原产于其他国家的同类产品同样的优势、优惠、特权与豁免。违反GATT协定第3.4条,TRIMs协定第2.1及第2.2条(国民待遇):清洁能源汽车补贴措施、两项ITC措施及两项PTC措施均包括以原产于美国的产品为获得优惠政策的条件,没有给予原产于中国的产品不低于原产于美国的同类产品的待遇。由于上述措施均可能涉及投资活动,也会违反TIRMs协定下的国民待遇规则。构成SCM协定第3.1(b)条及第3.2条规定的禁止性补贴(进口替代补贴):清洁能源汽车补贴措施、两项ITC措施及两项PTC措施均是含有以使用原产于美国的产品而非进口产品为条件的补贴措施,构成SCM协定第3.1(b)条及3.2条规定的进口替代补贴。图片来源:Unsplash.com四案件前景WTO争端解决机制以平等、迅速、有效、双方接受(equitable,fast,effective,mutuallyacceptable)为原则,是多边贸易体制的核心,也是WTO对全球经济稳定的独特贡献。自1995年以来,WTO成员方已向争端解决机制提交了624起争端。WTO争端解决机制有三个主要的解决争端的阶段:磋商阶段、专家组阶段、上诉阶段。中国此次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目前尚处于争端解决机制的第一阶段,即磋商阶段。如双方未能经磋商程序解决争端,中国可以向WTO申请成立专家组,专家组经过审理会形成一份关于法律分析和裁决建议的详细报告。当事成员方若对裁决建议有异议,则可以提出上诉,上诉机构审理形成最终裁决。但当前WTO的上诉机制存在问题。一般而言,WTO上诉机构由7位常设法官组成,审理案件需要3名法官共同完成。2017年开始,上诉机构的7位常设法官任期接连到期,美方一票否决法官遴选,上诉机构开始出现危机。2020年11月30日,仅剩的中国籍法官赵宏任期届满,自此上诉机构停摆。上诉机构停摆并不等于WTO争端解决机制停止运作。自2020年以来,各成员方向WTO争端解决机制提交了30余起案件,目前均处于磋商阶段。处于专家组阶段的案件仍在正常审理中,例如,在2024年3月26日,WTO专家组就中国诉澳大利亚风塔等三种产品相关措施世贸争端案(DS603)发布专家组报告,报告称澳方对华风塔、铁道轮毂和不锈钢水槽等三种产品采取的反倾销措施违反WTO规则。美国《通货膨胀削减法案》中的各项被指控措施是否违反非歧视原则,是否构成SCM协定第3.1(b)条及3.2条规定的进口替代补贴将是案件的争议焦点,目前WTO争端解决机制涉及进口替代补贴的案件并不多,若案件进入专家组程序,专家组如何认定这一争议问题,将备受关注。一个运作良好、公正且具有约束力的争端解决机制是WTO的支柱,上诉机构停摆的直接影响是WTO争端解决机制不能对贸易争端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在上诉机构危机未能解决的情况下,如案件进入上诉阶段,可能将陷入悬而未决的状态,但是,双方也仍有可能通过磋商、斡旋、调解等其他方式解决争端。但无论结果如何,中国通过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本案争端、维护自身利益,该行动本身就能体现出中国始终致力于为WTO争端解决恢复运作做出努力,依然捍卫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END吴奇龙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涉外法律部实习律师。钻研领域:外商投资、国际贸易等涉外法律业务。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