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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益资讯2023-02-16
目 录 1.文旅部: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延长至2024年 2.两部门:促进企业计量能力提升 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与生产效率 3.国家发改委试运行招标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功能 4.十三部门: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 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 5.商务部:2023年继续聚焦汽车等重点消费领域 全力稳外贸稳外资 6.海关总署发布通知 明确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境外注册有关事宜 7.五部门联合印发27条规定 规范中华老字号申报认定 8.三部门:支持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 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9.国常会:落实现有减税降费财税金融政策 加力扩消费稳外贸稳外资 10.信用信息修复新规发布 失信行为纠正后可申请移除名单 内容详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的通知》,就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的有关事项作出具体要求。通知明确,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要求,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缓交范围之内。 2.两部门:促进企业计量能力提升 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与生产效率 2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促进企业计量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企业计量工作重点和要求,提出了下一步促进企业计量能力提升的重要举措,对于当前振兴实体经济、助推制造强国和质量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明确了促进企业计量能力提升的十三项重点任务,在强化企业计量能力建设的主体地位方面,明确企业应当全面加强计量管理,合理配置和应用计量资源,积极培育企业计量创新能力;在做好企业计量能力提升的支撑服务方面,要求各级计量技术机构和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要积极加大对企业计量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提升企业计量技术服务水平;在优化企业计量能力提升的政策环境方面,要不断完善企业计量政策法规体系,深化企业计量“放管服”改革,优化企业计量发展政策环境。 3.国家发改委试运行招标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功能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在部分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企业招标采购平台试运行招标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功能的通知。 通知提出,首批6个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落实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要求,在市、区(县)两级全部招标投标领域部署应用网络共享数字证书。其他地方也要加快工作节奏,尽快实现应用网络共享数字证书的招标投标领域全覆盖。鼓励各地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推动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领域应用网络共享数字证书,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跨区域跨平台参与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成本。 4.十三部门: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 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3个部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担保行为,全面推广保函(保险),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实行差异化缴纳保证金,加快完善招标投标担保服务体系,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保证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5.商务部:2023年继续聚焦汽车等重点消费领域 全力稳外贸稳外资 2月2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商务部负责人介绍了商务部2023年的工作重点,明确商务部在扩大消费、吸引外资、促进贸易等方面做出了部署。 发布会主要内容:消费方面将继续强化政策引领,聚焦汽车、家居等重点领域,推动出台一批新的政策,谋划重点活动,形成一波接一波的消费热潮。外贸方面要稳住出口贸易,合理扩大进口。外资方面将推动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加大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放力度,继续实现“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此外,商务部还将复制推广更多更好的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释放改革开放红利。 6.海关总署发布通知 明确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境外注册有关事宜 2023年1月29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境外注册有关事宜的通知》,即日生效,重点内容包括:企业向住所地海关提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境外注册申请,住所地海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受理申请后,住所地海关组织评审和审核上报工作应当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获得境外注册的企业应在每年三月底以前通过信息化系统向住所地海关提交是否持续符合进口国家(地区)注册条件的自我评定报告。 7.五部门联合印发27条规定 规范中华老字号申报认定 近日,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了《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坚持历史传统与示范引领并重、保护促进与规范管理并举,聚焦充分发挥老字号在消费促进、产业升级、文化引领、民族自信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对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的总体要求、基本条件、申报认定、动态管理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 《办法》提出要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中华老字号名录,推动中华老字号顺应市场机制、守正创新发展,引领带动更多市场主体实现高质量发展,着力提振发展信心,加快品牌培育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8.三部门:支持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 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国家铁路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 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 提出聚焦企业反映突出的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需求,明确铁路支持政策,规范铁路运输服务,加强铁路运输管理,强化铁路运输安全监管,充分发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作用和铁路运输绿色低碳优势,积极鼓励开展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业务,不断提升铁路运输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保障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促进降低新能源商品汽车物流成本、助力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9.国常会:落实现有减税降费财税金融政策 加力扩消费稳外贸稳外资 1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持续抓实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做好春耕备耕工作,并要求推动消费加快恢复和保持外贸外资稳定。 会议强调,要实施好原定延续执行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普惠小微贷款等政策,巩固和拓展经济运行回升势头。会议提出,在加力扩消费方面,要合理增加消费信贷,并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楼工作;在对外开放方面,要重点落实出口退税、信贷、信保等政策,促进跨境电商、海外仓等进一步发展,合理扩大进口;在吸引外资方面,要加快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落地,发挥自贸区平台作用,落实便利人员跨境往来措施。 10.信用信息修复新规发布 失信行为纠正后可申请移除名单 据发改委网站,《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3年1月11日第2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所称的信用信息修复,是指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向认定失信行为的单位或者归集失信信息的信用平台网站的运行机构提出申请,由认定单位或者归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移除或终止公示失信信息的活动。 《办法》提出: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满足相关条件的信用主体均可按要求申请信用信息修复。 信用信息修复的方式包括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和修复其他失信信息。 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申请由认定单位负责受理。 认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已建立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规定,审核决定是否同意将信用主体移出名单。 “信用中国”网站自收到认定单位共享的移出名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终止公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 信用主体申请信用信息修复应当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信用承诺严重不实或被行政机关认定为故意不履行承诺等行为,由受理申请的单位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认定单位及时共享,相关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三年并不得提前终止公示,三年内不得在信用平台网站申请信用信息修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往期链接 01 02 03 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