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益视频 | 万益说民法典:总则 第十一条
万益资讯2020-10-24
主讲人:李 慧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益”起民法典,每天点一典。
民法典总则第十一条规定:“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里规定的是民法的普通法与特别法的法律适用问题。普通法就是民法典,特别法指的是民法典以外的其他民事法律,以及其他法律中规定的民事法律规范。
按照法律的适用规则,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当一个具体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是作为民法特别法中的具体法律条款时,应直接适用该法的民法特别法条款,例如消费者在商场买了一台电脑,发现不喜欢,希望七天无理由退货,如果产生民事纠纷,就应当直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